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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政部志願服務獎勵辦法開始囉!歡迎志工踴躍申請喔!

主旨:本(101)年度志願服務獎勵申請開始受理,志工如服務時數累積達3,000小時者        
可向所屬服務單位(運用單位)提出申請。


獎勵方式計分為:

(一)服務時數達3,000小時以上者,頒授「志願服務績優銅牌獎」及得獎證書。

(二)服務時數達5,000小時以上者,頒授「志願服務績優銀牌獎」及得獎證書。

(三)服務時數達8,000小時以上者,頒授「志願服務績優金牌獎」及得獎證書。

同等次之獎勵,每人以一次為限。


符合資格之志工踴躍申請喔!
請將符合資料給志工隊長~貴美以利作業,

或詢問志工隊長~貴美09375284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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