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3學年度第6梯次教育業務志工申請辦理
志願服務榮譽卡作業說明
一、新申請(第1次申請)
(一)申請資格:(二者缺一不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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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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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工服務年資滿3年,且服務時數達300小時以上者。
(時數採計自90年1月20日至104年7月31日止)
(二)檢附之文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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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名冊(附件1):以電腦繕打申請名冊。
(格式請依照附件檔不得擅改,每頁5位申請人,須由學校承辦人核章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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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片:1吋半身照片2張。
(1張實貼,1張浮貼,背面請加註志工姓名及學校名稱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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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願服務紀錄冊封面及內頁影本:務必影印清晰,可供辨識姓名、身分
證字號、服務時間、服務時數(請更新至最近時數,至少104年6月)等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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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習時數不得採計。
二、到期換發(重新申請):本次申請為104年8月31日前期限屆滿者。
(一)申請資格:(二者缺一不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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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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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工繼續服務年資滿3年,且服務時數達300小時以上者。
(時數採計期間為自榮譽卡到期日回溯3年至104年7月31日止)例如:若榮譽卡到期日為104年7月31日,時數採計期間即為101年8月1日至104年7月31日。
(二)檢附之文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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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名冊(附件2):以電腦繕打申請名冊。
(格式請依照附件檔不得擅改,每頁5位申請人,須由學校承辦人核章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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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片:1吋半身照片2張。
(1張實貼,1張浮貼,背面請加註志工姓名及學校名稱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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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願服務紀錄冊封面及內頁影本:務必影印清晰,可供辨識姓名、身分
證字號、服務時間、服務時數(請更新至最近時數,至少104年6月)等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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榮譽卡正反面影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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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習時數不得採計。
三、遺失補發者
檢附之文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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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名冊(附件3):以電腦繕打申請名冊。
(格式請依照附件檔不得擅改,每頁5位申請人,須由學校承辦人核章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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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片:1吋半身照片2張。
(1張實貼,1張浮貼,背面請加註志工姓名及學校名稱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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榮譽卡影本:無則免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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切結書(附件4)。
要申請請將資料交給貴美隊長7月20日截止
大觀國小志工隊 隊長陳貴美敬上104.07.07